本标准规范了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交接、急诊预检分诊、诊治、辅助检查、会诊、手术和患者分流(住院,留观,离院)等业务活动。
本标准适用于独立设置急诊科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急诊服务管理。
英文名称:
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 of Chinese hospital Part 2-4: Patient service——Emergency service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 - C07电子计算机应用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
中国医院协会
发布日期:
2019-05-31
实施日期:
2019-10-01
提出单位:
中国医院协会
归口单位:
中国医院协会
主管部门:
中国医院协会
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起草人:
张茂、朱华栋、朱海燕、柴艳芬、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