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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发布日期:2020-02-15    标准状态:作废
标准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2,4-滴等483种农药7 107项最大残留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与限量相关的食品。
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见附录A)用于界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标准。如某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见附录B)用于界定不需要制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范围。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Maximum residue limits for pesticides in food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被GB 2763-2021代替;替代GB 2763-2016;GB 2763.1-2018
中标分类:  化工 - 化肥、农药 - G25农药
ICS分类:  农业 - 65.100杀虫剂和其他农用化工产品
发布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19-08-15
实施日期:  2020-02-15
作废日期:  2021-09-03
页数:  400页【胶订-大印张】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