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文明旅游示范区的等级划分及依据、必备要求、基本要求和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市级、县级行政区域创建文明旅游示范区。
英文名称:
Requirements and evaluation for civilized tourism demonstration zones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服务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日期:
2019-03-25
实施日期:
2019-08-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归口单位: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0)
主管部门: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0)
起草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
起草人:
程堂明、洪占东、张凯、吴艮
页数:
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