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清洁产业集群构建的术语和定义、构建原则、基本要求及清洁产业集群申报条件及规则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清洁产业集群的构建与管理。
英文名称:
Framework guidelines for clean industrial cluster
中标分类:
- - A16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 - 03.100.99有关公司(企业)组织管理的其他标准
发布部门: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发布日期:
2017-07-12
实施日期:
2017-10-01
提出单位:
中清净业(北京)环境科技研究院
归口单位: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起草单位:
中清净业(北京)环境科技研究院、格林维尔(厦门)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清洁行业分会、北京博展科技交流中心、福建省公共设施维护服务行业协会、云南省清洁服务行业协会、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石狮市新天泓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军、吴大泽、陈捷、高雪松、张致吉、杨丽娟、方国浩、王卫民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