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充电站的供电系统、充电系统、监控系统、电能计量、通信系统和防护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充电站设计和建设工作。
英文名称:
Electric vehicle wireless power transfer system-
Part 10: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珠宝饰品标识规定》等496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0号
中标分类:
车辆 - 车用电子、电气设备与仪表 - T35车用电子、电气设备与仪表综合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道路车辆装置 - 43.040.10电气和电子设备
发布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8-01-02
实施日期:
2018-04-02
作废日期:
2025-08-31
提出单位: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中兴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起草人:
王益群、刘红军、李海东、罗福生、林欢欢、李涵、胡超、梁丰收、牛凯华、樊哲、万雨龙、孙兆祺、郑惠丽、张凯、孙晓莉、赵小坤、李启国、程襄东、邵浙海、曹勇、陈华文、周彪、刘申兴、李永生、令狐云波、刘洋成
批文号:
5924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