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树上干杏育苗过程中的整地、砧木培育、嫁接苗木培育以及栽培过程中的栽培时间、栽培方法、抚育管理等技术措施。
本规程适用于东部地区、共和盆地、柴达木盆地海拔2800m以下降雨400mm以上或具有灌溉条件的地区树上干杏的栽培。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三江源国家公园形象标志》等71项青海省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公告 2023年第10号;地方标准备案公告2024年(第1号)
中标分类:
农业、林业 - 林业 - B61种子、苗水、苗圃
ICS分类:
农业 - 农业和林业 - 65.020.20植物栽培
发布部门: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8-03-22
实施日期:
2018-06-22
作废日期:
2023-11-20
复审日期:
2023-11-20
批文号:
5875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