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与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之间数据开放的术语和定义、模型和总则,以及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和第三方软件提供商在数据开放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和第三方软件提供商进行数据开放相关系统的研发、部署、运行、维护和管理。
英文名称:
Data openness for E-commerce platform—General requirement
中标分类: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 - 计算机 - L67计算机应用
ICS分类: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 -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99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
发布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6-07
实施日期:
2018-10-01
提出单位: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3)
归口单位: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3)
主管部门: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3)
起草单位: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任我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百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淘宝科技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朱红儒、李克鹏、陈艳军、王志民、隋媛、咸奎桐、李奕飞、叶琳、韩桃玲、张世长、孙旭东、杨军、贾科、郭澍、宋红波、张啸、程东、崔从俊、安伟、董丽、罗显发、柴治、郑伟山、黄平
页数:
16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