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额规定了核电厂建设工程核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本定额适用于压水堆核电机组新建、扩建工程的核岛工程,以及BOP工程中的核岛废液贮罐厂房、常规岛废液贮罐厂房、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辅助厂房、固体废物暂存库、放射性机修及去污车间等有核安全要求的子项。其他堆型的核电工程和核工程可参考使用。
英文名称:
Expense quota of CI civil and erection engineering for nuclear power plant construction project
替代情况:
替代NB/T 20355-2015;被NB/T 20355-2018/XG1-2024代替
中标分类:
能源、核技术 - 能源、核技术综合 - F02经济管理
ICS分类: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词汇 - 01.040.27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词汇)
发布部门:
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
2018-03-22
实施日期:
2018-09-01
出版社:
原子能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