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监督抽查承检机构选择、监督抽查计划制定、监督抽查计划下达、监督抽查依据、监督抽查抽样、样品管理、样品检验、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果异议处理、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材料报送、承检机构工作质量监督、监督抽查经费管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监督抽查信息公开进行了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省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设区市、县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参照本规范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英文名称:
Regulations of supervising and inspecting on product quality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替代DB32/ 455-2010;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省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等144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30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 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质量 - 03.120.1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发布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7-12-01
实施日期:
2018-01-01
作废日期:
2025-08-25
提出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起草人:
顾永华、李洁莉、叶平、程克虎、王常捷、徐恺
批文号:
5699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