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治理联勤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管理要求、评价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县(市、区)开展社会治理联勤工作。
英文名称:
Work specific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joint enforcement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替代DB32/ 455-2010;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省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等144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30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社会公共安全 - 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ICS分类: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词汇 - 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发布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7-12-01
实施日期:
2018-01-01
作废日期:
2025-08-25
提出单位:
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政法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政法委员会、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吴兴枝、吴建强、陈向阳、马宏斌、聂荣强、张晨、孙昀、刘长海、黄长松
批文号:
5698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