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交易的平台为其入驻商户提供的基本服务,包括平台对商户的服务类别,具体的入驻服务、交易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争议协调服务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向入驻商户收取基础服务费用的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
英文名称:
Basic service of third-party online retail service platform providing to merchants
中标分类:
综合 - 经济、文化 - A10商业、贸易、合同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服务 - 03.080.20公司(企业)的服务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日期:
2017-08-21
实施日期:
2018-06-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孟凡新、高爽、陈晶晶、彭容
批文号:
59828-2017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