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公共汽车的分类、整车要求,以及供电设备、驱动单元与辅助设备、车辆管理系统、车载储能装置、车载服务设施、即时充电配套设施与设备和标识等方面的配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公共汽车及其配套设施与设备的配置。
英文名称:
Equipment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public bus
中标分类:
车辆 - 汽车 - T47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类型汽车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商用车辆 - 43.080.20客车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
2016-12-30
实施日期:
2017-04-01
提出单位:
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9)
归口单位:
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9)
主管部门:
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9)
起草单位: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胡剑平、杨青山、刘凌、宋寒、彭旺、蔡丽春、刘彤、何彬、翟献忠、彭能岭、吴建华、宁国宝、张小平、王逢宝
出版社:
人民交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