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计分细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评价工作,县(旗、区)等其他区域水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工作可参照执行。
英文名称:
Guidelines for evaluation of wat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ity construction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水利部公告 2025年第29号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 - Z00/09环境保护综合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13.060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日期:
2016-04-11
实施日期:
2016-07-11
作废日期:
2025-11-05
出版社: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