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空气清新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凝胶剂、香精、表面活性剂、水等为原料,凝结而成的亲水凝胶型固体状态空气清新剂。
英文名称:
Solid air freshener
中标分类:
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 - 日用化工品 - Y40日用化工品综合
ICS分类:
化工技术 - 化工产品 - 71.100.99其他化工产品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
2016-04-05
实施日期:
2016-09-01
提出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
全国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1)
主管部门:
全国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1)
起草单位:
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李传和、尹浩、张会琴、高少伟等
批文号:
54841-2016
出版社: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