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中药超微配方颗粒的编码规则,并对1480味中药超微配方颗粒进行了编码。
本标准适用于超微配方颗粒的生产经营、临床用药、科研教学、统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以及政府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医药市场的监督管理。
英文名称:
Coding Rules for Ultrafine Formula Granule and Their Codes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152项标准文件的通告
中标分类: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药 - C25中药制剂
ICS分类:
医药卫生技术 - 制药学 - 11.120.10药物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4-04-11
实施日期:
2014-05-01
作废日期:
2025-07-18
提出单位: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归口单位: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管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单位: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中医药企业标准联盟、湖南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重点实验室、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人民医院
起草人:
廖利平、蔡光先、吴培凯、徐美渠、王铁杰、王淑红、徐甘霖、原文鹏、曾庆明、张尚斌、任继伟、赵洋
出版日期:
201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