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乡村旅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总则、等级标志与评分要求、等级划分条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乡村旅馆(农家乐)服务和经营管理的各类经营主体。
英文名称:
Rural Hotel (farmhouse) standard service quality grade evaluation of tourism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废止7项吉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8号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 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00娱乐、旅游
发布部门: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5-12-15
实施日期:
2016-01-25
作废日期:
2025-08-09
提出单位:
吉林省旅游局
归口单位:
吉林省旅游局
起草单位:
吉林省旅游局、东北师范大学
起草人:
赵晓君、蔡跃玲、高飞、王作华、王跃进、王荣成、朱照明、胡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