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具有储能系统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存储容量为500kWh及以上的电动汽车储能充电站的设计。
英文名称:
Design specification of EV charging station with rechargeable energy storage system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珠宝饰品标识规定》等496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0号
中标分类:
车辆 - 汽车 - T47新能源汽车及其他类型汽车
ICS分类:
电气工程 - 29.220电池和蓄电池
发布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5-12-18
实施日期:
2016-04-18
作废日期:
2025-08-31
提出单位: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科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起草人:
陈汉松、刘雅杰、万勇、王益群、张明智、高宁、李璞、章登清、牛凯华、卫宇、高飞达、吴斯栋、黄军辉、陈述官、徐征鹏、郭祚明、万泉、朱金良、阳楚雄、张国庆、白日见、曾剑峰
批文号:
52731-2017
出版日期:
2016-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