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邮政管理部门与快递服务组织之间快递服务监管的信息交换类型、信息交换业务流程、通信接口、报文规范、数据安全控制及数据交换频次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邮政局与快递服务组织之间为完成快递服务监管而开展的信息交换、区域性快递服务组织与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可参照执行。
英文名称:
Standard for regulatory information exchange of express service
中标分类:
通信、广播 - 通信网 - M16信息传输指标
ICS分类: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 -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99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
发布部门:
国家邮政局
发布日期:
2015-09-15
实施日期:
2016-01-01
提出单位:
国家邮政局
归口单位:
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1)
主管部门:
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1)
起草单位:
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
起草人:
冯力虎、蒲中良、朱晓磊、许良锋
批文号:
51180-2015
出版社:
人民邮电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