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营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配置、处理场所安全生产设备配置、机房安全生产设备配置和运输车辆安全生产设备配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他从事寄递服务的企业从收寄到投递的各个环节、场所,村邮站和快递合作营业场所除外。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for allocating safety production facilities in postal industry
中标分类:
综合 - 社会公共安全 - 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ICS分类: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40邮政服务
发布部门:
国家邮政局
发布日期:
2015-03-31
实施日期:
2015-09-01
提出单位:
国家邮政局
归口单位:
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2)
主管部门:
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2)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起草人:
曾毅、周杨、曹俐莉、李琳、李涵、侯非、邢羽、王东升、杭翊、杨朔、万福军、张雨辰
批文号:
49402-2015
出版社:
人民邮电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