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技术要求的安全设施划分、码头安全设施配备要求、库区安全设施配备要求、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配备要求、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要求、安全标志配备要求及个体防护设备设施配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境内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的安全设施配备。
英文名称:
Safety devices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for the petrochemical wharf and warehouse area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省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等144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30号
中标分类:
- - C99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13.110机械安全
发布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2013-11-20
实施日期:
2013-12-20
作废日期:
2025-08-25
提出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起草单位:
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谭瑞兵、巫天明、谢天生、朱家宝、蔡靖、吴帆,应后蛋、殷鑫育、陈俊、俞维纫、赵秉源、何雪宏、管衢华
批文号:
4051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