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烟嘧磺隆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和验收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烟嘧磺隆和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烟嘧磺隆原药。
注:烟嘧磺隆的其他名称、结构式和基本物化参数参见附录A。
英文名称:
Nicosulfuron technical material
替代情况:
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
化工 - 化肥、农药 - G25农药
ICS分类:
农业 - 杀虫剂和其他农用化工产品 - 65.100.20除草剂
采标情况:
FAO规格709/TC(May 2006) MOD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2-12-31
实施日期:
2013-07-01
复审日期:
2017-03-23
提出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
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3)
主管部门:
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3)
起草单位: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于亮、李秀杰、沈运河、何少辉、陈杰、赵国霞、吉玉平、田俊生、孔繁蕾、虞国新。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