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积碳清洗机行业经营服务的要求、管理与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压滤机式电解槽技术,在液态纯净水中加入介质电解后,制取氢气和氧气的混合气体,用于氢氧气产气量不大于4000L/h的汽车除碳。
英文名称:
Vehicle decarbonization system
中标分类:
- 车辆 - T00/09车辆综合
ICS分类:
道路车辆工程 - 43.180检查、维修和试验设备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日期:
2012-08-01
实施日期:
2012-11-01
提出单位:
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大连安科瑞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中清净业(北京)环境科技研究院、秦皇岛华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博展科技交流中心
起草人:
萧志纬、韩滨、李军、吴比
批文号:
37178-2012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