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镉中砷、锑、镍、铅、铜、锌、铁、铊、锡、银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镉中砷、锑、镍、铅、铜、锌、铁、铊、锡、银元素含量的多元素同时测定,也适用于其中一个元素的独立测定。测定范围见下表。
英文名称: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cadmium—Part 11:Determination of arsenic,antimony,nickel,lead,copper,zinc,iron,thallium,tin and silver contents—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ry
中标分类:
冶金 - 金属化学分析方法 - H13重金属极其合金分析方法
ICS分类:
冶金 - 有色金属 - 77.120.70镉、钴及其合金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
2010-11-22
实施日期:
2011-03-01
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主管部门: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丽敏、于力、李秀静、刘春峰、马青、汤淑芳、刘焉、何宗浦、杨艳、李爱玲、张亚兵
页数:
12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