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食用香精的标签要求及应标示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销售的食用香精标签的标示。其标签分为两种,第一种为最小单件包装的标签,第二种为最小单件包装外有包装的外包装标签。
英文名称:
General requirement for the labeling of flavoring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7年(第23号)
中标分类:
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 - 日用化工品 - Y41香精、香料
ICS分类:
化工技术 - 化工产品 - 71.100.60香精油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
2010-05-14
实施日期:
2010-10-01
作废日期:
2017-05-12
提出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香料研究所、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上海爱普香料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袁丽铭、金其璋、钟全斌、徐易、杨薇等
批文号:
28928-2010
页数:
5页
出版社: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书号:
155019·3337
出版日期:
2010-10-01
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