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泥胶砂中剩余三氧化硫含量测定方法的原理、仪器设备、材料、试验室温度和湿度、试验胶砂制备和养护、水泥胶砂溶出液的制备、溶出液的分析、结果计算及结果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以及指定采用本标准的其他品种水泥。
英文名称:
Method for determining residue water-extractable sulfate in cement mortar
替代情况:
替代JC/T 668-1997
中标分类:
建材 - 建材产品 - Q11水泥
ICS分类: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建筑材料 - 91.100.10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采标情况:
ASTMC265,NEQ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
2009-12-04
实施日期:
2010-06-01
复审日期:
2015-04-30
归口单位: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出版社:
建材工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