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钢纤维混凝土原材料的要求、钢纤维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钢纤维混凝土的配合比、钢纤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控制及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钢纤维体积率不大于3%的钢纤维混凝土。
英文名称:
Steel fiber reinforced concrete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被JG/T 472-2015代替并废止
中标分类:
建材 - 建材产品 - Q13混凝土、集料、灰浆、砂浆
ICS分类: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建筑材料 - 91.100.30混凝土和混凝土制品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日期:
1999-07-28
实施日期:
1999-12-01
作废日期:
2015-09-01
提出单位: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归口单位:
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起草单位:
大连理工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设计研究局
起草人:
赵国藩、王璋水、黄承逵、徐蕴贤、孙伟罗、保恒、陈贻谟
页数:
19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2-12741
出版日期:
2004-04-22
标准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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