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包装钢桶的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包装CFC-11、容积为200L的包装钢桶的制造、流通、使用和监督检验等领域,该产品适用于CFC-11的一次性包装。
英文名称:
Trichlorofluoromethane packing steel drum
替代情况:
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年第17号
中标分类:
化工 - 有机化工原料 - G17一般有机化工原料
ICS分类:
货物的包装和调运 - 55.140 粗腰桶、桶、罐等
71.180.01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发布日期:
1997-01-15
实施日期:
1997-05-01
复审日期:
2024-07-1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
归口单位:
化学工业部北京化工研究院
起草单位:
山东省工贸合营临沂制桶厂济南化工厂
起草人:
徐福顺、王艳梅
页数:
9页
出版社:
化学工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
1997-05-01
标准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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