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通信技术的提高,通信网络设备的更新换代在逐步加快,废弃通信网络设备需要回收处理。这些通信网络设备在废弃之后,如处置不当,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为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通信网络设备的回收流程和处理方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网络设备回收处理应该达到的要求,确立了通信网络设备生产企业采用有利于产品回收处理的设计和工艺的一般原则,给出了回收处理指导信息声明的基本格式,规定了通信网络运营机构和回收处理企业在回收环节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
本标准适用于通信网络设备。
英文名称:
The recycling and treatment requirements for tele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equipment
中标分类:
环境保护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Z71一般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废物 - 13.030.10固态废物
采标情况: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10-07
实施日期:
2009-04-01
首发日期:
2008-10-07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UT斯达康(重庆)通讯有限公司
起草人:
蒋京鑫、郭伟祥、刘妍、卢春阳、李婷、王志辉
计划单号:
20074673-T-339
页数:
8页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
155066·1-35427
出版日期:
2009-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