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城市应急指挥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基本功能、系统安全运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进行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简称:系统)建设和完善的技术要求。
英文名称:
Fundamental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City Emergency
Response System
标准状态:
已废止
替代情况:
替代DB45/T 220-2005;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春大豆高产栽培技术规程》等376项广西地方标准的通告
中标分类:
综合 - 社会公共安全 - 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13.200事故和灾害控制
发布日期:
2007-08-25
实施日期:
2007-09-01
作废日期:
2025-03-25
提出单位:
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
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
起草人:
施居府、文标、黄尚锋、覃洋礼、班卫东、普云清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7-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