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辅锅炉联箱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油漆和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2.5MPa,介质为水和饱和蒸汽或介质为水且出口温度不超过120℃的联箱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英文名称:
Marine auxiliary boiler header
替代情况:
替代CB/T 3597-1994
中标分类:
船舶 - 船用主辅机 - U41船用锅炉与蒸汽机
ICS分类:
造船和海上建筑物 - 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 - 47.020.20船用发动机和推进系统
发布部门: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03-17
实施日期:
2008-10-01
提出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归口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主管部门: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起草单位:
张家港格林沙洲锅炉有限公司、青岛船用锅炉厂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
起草人:
车锐、魏华兴、邱玉东、胡光富等
批文号:
23839-2008
页数:
10页
出版社: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出版日期:
2008-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