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畜禽产品的加工用水水质要求。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替代NY 5028-2001;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75号
中标分类:
环境保护 - 环境质量标准 - Z51专业环境质量标准
ICS分类:
环保、保健与安全 - 13.060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08-05-16
实施日期:
2008-07-01
作废日期:
2026-01-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起草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徐州师范大学
起草人:
侯长生、张春雷、丁保华、廖超子、樊红平、黄苇、王艳红、谢明
页数:
5页
出版社:
农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