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β-苯乙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苯乙烯或苯和氧乙烷为原料,经化学合成制得的β-苯乙醇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英文名称:
β-Phenethyl alcohol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替代QB/T 1782-1993;被QB/T 1782-2014代替
中标分类:
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 - 日用化工品 - Y41香精、香料
ICS分类:
化工技术 - 化工产品 - 71.100.60香精油
采标情况:
CAC(JECFA 987) NEQ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6-12-17
实施日期:
2007-08-01
作废日期:
2014-10-01
提出单位: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浦杰香料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起草人:
金其璋、张新君、徐易
页数:
6页
出版社: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7-08-01
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