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的要求、包装型式、材质、代码及标记的标示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盛装容积不超过450L 、净重不超过40ok g,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
本规程不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 MPa、内径大于。.1 5m、且容积大于或等于0.0 25-的气体喷雾剂、气体容器,以及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的包装。
英文名称: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ackaging for dangerous goods exported by sea—General specifications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ZB A87001.1-88;被SN/T 0370.1-2009代替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A87运输、贮存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发布日期:
1995-08-23
实施日期:
1995-10-01
作废日期:
2010-01-16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人:
张镇海、叶祥清、华元坤
页数:
10页
出版日期:
1995-10-01
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