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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0449.1-1995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总则

发布日期:1995-10-01    标准状态:作废
标准介绍

本规程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的要求、包装型式、材质、代码及标记的标示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盛装容积不超过450L 、净重不超过40ok g,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
本规程不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 MPa、内径大于。.1 5m、且容积大于或等于0.0 25-的气体喷雾剂、气体容器,以及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的包装。
英文名称: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ackaging for dangerous goods exported by sea—General specifications
标准状态:  已作废
替代情况:  ZB A87001.1-88;被SN/T 0370.1-2009代替
中标分类:  综合 -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A87运输、贮存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发布日期:  1995-08-23
实施日期:  1995-10-01
作废日期:  2010-01-16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人:  张镇海、叶祥清、华元坤
页数:  10页
出版日期:  1995-10-01
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