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做到安全可靠、实用美观和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民用建筑金属与天然石材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
1 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民用建筑金属幕墙工程;
2 建筑高度不大于loom、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民用建筑石材幕墙工程。
英文名称:
Technical Code for Metal and Stone Curtain Walls Engineering
替代情况:
自《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第3.2.2、3.5.2、3.5.3、4.2.3、4.2.4、5.2.3、5.5.2、5.6.6、5.7.2、5.7.11、6.1.3、6.3.2、6.5.1、7.2.4、7.3.4、7.3.10条同时废止
中标分类:
工程建设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 P32建筑构造与装饰工程
ICS分类: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建筑构件 - 91.060.10墙、隔墙、房屋正面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
2001-06-01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侯茂盛、陈建东、赵西安、张汝成等
页数:
103页
出版社: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书号:
15112.10136
出版日期:
2004-03-27
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