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活鱼的检验场所和设备、抽样、品种外观鉴别、包装、温度、品质、重量、规格、鱼病及寄生虫、噁喹酸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活成鱼和鱼苗的检验
英文名称:
Rule of inspection of live fishes for export
替代情况:
ZB B52001-87
中标分类:
农业、林业 - 水产、渔业 - B52淡水养殖与产品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发布日期:
1995-09-20
实施日期:
1996-01-01
复审日期:
2015-12-3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起草人:
张凤旺、秦建清、车文毅、朱秉权、陈一民、穆建德
页数:
10页
出版日期:
1996-01-01
标准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