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确定了鼓泡制气和轻烃燃料加热气化与空气混合供气方式的设计、施工与验收的技术条件,适用于城镇、乡村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民用轻烃混合燃气工程。本规范不适用于轻烃燃料气化直接以气态方式供气的工程。
英文名称:
Technical code of light hydrocarbon-air mixing gas for civil engineering use
中标分类:
能源、核技术 - 能源 - F19新能源及其他
ICS分类: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80风力发电系统和其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02-12-30
实施日期:
2003-03-01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新型液体燃料及燃具专业委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等
起草人:
于凤山、谷春宝、张榕林等
页数:
平装16开, 页数:37, 字数:68千字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3-02-01
标准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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